2021年3月22日上午,我因办理刑事案件,到河南省唐河县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很顺利,看守所允许面对面会见,且不用提前预约,也不需要作为外省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在大约2个小时的会见结束后,不慎把黑色手包遗忘在了看守所柜台上,内有5000元现金、银行卡、钥匙,走时未留意。当天晚上从河南赶回了山东,深夜回到家门口时,才发现手包不见了。
第二天紧急联系唐河县看守所,他们说确实是捡到了我的钱包。第三天看守所的郑指导员又亲自辗转到联系我,说让我有时间去取回。并且郑指导员还从看守所武警那里取回了我遗落的身份证。3月30日,从看守所顺利的取回了我的钱包和里面的物品。
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拾金不昧,乐于助人。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唐河县看守所工作人员(特别是郑指导员)的良好的道德品格和崇高的社会风尚。
感谢唐河县看守所,感谢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感谢好人,愿好人有好报!
对他们再三表示特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