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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律师以案释法
作者:赵荣烈 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最难抉择的,无论跟谁生活,都不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如果一定要走的离婚这一步,也希望能和平解决,尽可能的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将孩子交由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是保护孩子的最好的方式。以下案例可供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父母参考,有问题可致电赵律师详询。
民 事 答 辩 状
答辩人:夏某,女,19**年*月*日生,汉族,住潍坊市奎文区**街**号****号楼***室,身份证号:*********X,电话:*******8
被答辩人:王某,男,1986年*月*日生,住潍坊市奎文区**街**号****号楼**室,身份证号:3*********,电话:********8
答辩人就王某提出与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诉状中称答辩人性格暴躁,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还动手打骂被答辩人母亲纯属捏造,不符合客观事实。实际情况是被答辩人婚后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和答辩人进行长时间冷战。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6月16日,被答辩人又不明缘由地和答辩人进行二十多天冷战,6月16日早答辩人忍无可忍询问其原因,被答辩人依旧躲避不愿回答,并试图马上离开家。答辩人因而想与被答辩人正面沟通此事,故正在沟通过程中,其母亲就介入进来,在拉扯之中,其母亲胳膊留了一点小伤痕,但这并不是答辩人故意造成的。任何一个家庭纠纷矛盾在所难免,这仅是非常轻微的一件事情,平时答辩人的母亲仅是轮流过来看孩子,面对面交流的时间也不是很长。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母亲平时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如果不是其母亲主动介入到夫妻俩的纠纷之中来,也不会发生任何接触。所以说被答辩人仅是借题发挥,小题大做。
二、婚生孩子王某某由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抚养费用,直至孩子独立生活。所以,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具体理由有4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孩子从出生开始,一直由答辩人抚养,而被答辩人因工作等原因,对孩子照顾较少,生活时间较短。改变孩子生活、居住、学习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明显不利。
孩子不满三岁,日常生活需要母亲照顾。孩子自出生起,一直和答辩人共同生活,一天不曾分开,对母亲尤其眷念和依赖,离开母亲对其成长不利。而被答辩人在孩子两岁前一直在外地工作,一年回家三四趟,很少和孩子接触,没有尽到父亲的一点责任。即便2015年春节过后回到潍坊工作,平日里也以工作忙为由推卸照顾孩子的责任,一天和孩子说不了一两句话,周末也找各种理由不在家陪伴孩子,由此看来被答辩人和孩子之间根本没有感情。答辩人了解孩子的生活习惯,脾气秉性,而被答辩人除了知道孩子姓名和出生日期外其他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如将孩子交予他和交给一个陌生人无异。
2、被答辩人与答辩人2015年6月16日发生争吵,在争吵中被答辩人母亲曾说出让答辩人带着孩子离开,让被答辩人再娶再生的话语。6月17日晚被答辩人搬出家至今未归,近八个月时间里,被答辩人没有专程回家看过孩子一次,对孩子不管不问,可见被答辩人对孩子的感情冷淡到何等地步。
3、答辩人的娘家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愿意无条件帮助答辩人抚养孩子。被答辩人长期跑业务,根本无暇照顾孩子,且收入不稳定。并且答辩人娘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和睦,四世同堂,从无矛盾,将更利于孩子成长,弥补孩子因为家庭缺失而产生的消极影响。而被答辩人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紧张,矛盾重重,被答辩人曾多次在答辩人面前辱骂其舅舅和姨,这样的环境不利孩子身心健康。
4、被答辩人有抽烟的不良嗜好,如果孩子跟随父亲生活,将对小孩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伤害。
三、孩子抚养费问题:
被答辩人按照被答辩人月收入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遇重大支出款项,则由被答辩人承担一半。
自被答辩人2015年6月份离开家后,答辩人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共计7200元,要求被答辩人承担一半。
四、对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共同债务要求平均分摊。
答辩人:夏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