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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劳务派遣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怎么解决?
作者:赵荣烈 律师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雇员在受雇于雇主(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人身损害问题,该如何处理?雇主或用人单位该负什么责任?以下案例可供参考,具体法律事宜可致电赵律师详询。
答辩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现针对于某某诉高某某、潍坊某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我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我公司与于某某之间并无任何法律关系,我公司不认识于某某,于某某也非受雇于我公司。其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向其雇主主张权利,而我公司与原告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我公司与潍坊某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将我公司冷藏厂厂区零星工程发包给该公司,清理起皮的墙皮后刮腻子及粉刷面漆,工程总造价为62600元。据此,我公司仅承担支付该公司工程款的付款责任。至于该公司所雇佣人员如有损伤,应当由该公司作为用工主体,在法律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三、于某某作为成年人,应当注意安全意识,其本人在受伤过程中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综上,我公司对该案不承担赔偿义务,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寒亭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某某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