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回家后48小时内去世,能不能认定为工亡?这是我们在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一个起诉奎文区人社局行政诉讼的案件。这个人在佳乐家超市工作,身体不适合被同事送回家喝了药,身体仍然不适,休息了一晚上,到了第二天的时候自己去医院检查,但是因为喝了水,医院告诉他不能检查,就又自己回了家,但是在家里只有他一个人居住。没有其他的亲属陪同,所以在他去世时没有人知道。当被人发现时,他已经停止呼吸了。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亡?我们认为本着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应当认定为工亡。